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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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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金融强国”,并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其中绿色金融作为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经过多年政策引导与市场实践,已取得显著成效。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就深入做好绿色金融、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做出总体部署。要在未来五年内基本构建起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在2035年实现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更加成熟等主要目标,仍需继续推动金融基础设施、环境信息披露、风险管理、金融产品和市场、政策支持体系及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完善与优化,同时也需基于我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总体部署,探索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科技金融等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
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我国“自上而下”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已在引导绿色金融投向重点领域、规范绿色金融统计制度、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绿色金融深化发展,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也需动态调整。本次《意见》中明确提出“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具体要求,未来要以“碳”为关键要素完善标准体系,重点围绕碳核算方法在金融机构中的运用、投融资业务碳排放管理统计与披露开展标准体系建设;要推动存量标准优化,在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评估认证等方面的标准中进一步增强“绿色”约束与引导,统一要求、提高规范性;要建立覆盖多市场的绿色金融标准,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领域的标准体系向绿色保险、绿色股票、转型金融等领域拓展。
信息披露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举措之一,也是激发市场潜力、提升市场质效的关键举措。当前在人民银行指导下,我国多地已加快推动全域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步伐,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城商行等多从绿色金融战略、组织结构、产品与服务、风险管理流程等方面披露绿色金融发展情况。作为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意见》也明确提出“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和评估质量”的具体要求,环境信息披露仍需作为各地区、各金融机构、各融资主体的关键工作。未来将持续扩大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主体的范围,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均需逐步形成高质量披露机制。要进一步丰富碳排放信息披露框架,除投融资碳排放情况披露外,金融机构也需逐步形成对高碳资产敞口的统计与披露。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及ESG授信评估的科学性也需进一步提升。同时作为信息披露的配套与“产物”,基于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所形成的绿色数据的集成能力建设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也将为绿色金融带来可期的发展空间。
健康活跃的市场始终是发展绿色金融的重点目标,不断扩大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市场规模显现出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潜力。而要提供与我国经济增长转型相适应的金融供给,未来仍需在构建多层次市场、拓展支持领域等方向持续发力。通过科学稳步发展碳金融,助力完善市场化减排机制;大力发展绿色资本市场,加大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保险,助力完善应对气候风险的保障体系;用好长期资金的优势,丰富市场金融供给。除大力推动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建立外,也要积极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海外绿色融资、转型金融等,丰富金融支持场景,推动多领域转型升级。
近年来气候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影响逐步引发多国金融监管及金融机构的关注,科学检测、评估气候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提升气候风险管理能力逐步成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内容。2021年起,人民银行即组织全国23家主要银行开展第一阶段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本次《意见》中也明确提出“逐步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增强金融机构应对风险的能力”的具体要求,下一步,加大对气候风险的识别、管理与应对将成为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先期需强化对气候风险的识别与发现,通过金融机构报送高碳资产规模等信息摸底资产结构,推动金融机构发现、评估气候风险。后续金融机构需逐步在公司治理、风控体系、政策工具等方面建立应对气候风险的有效机制,金融监管也将完善气候风险的监管指标与评估方法。
经过多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积极摸索,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批基础性、典型性、可操作性强的地方绿色金融改革经验,下一步如何继续在区域改革中形成绿色金融的新活力、新思路,是挑战,也是机遇。《意见》在“加强政策协调和制度保障”部分部署了区域改革的总体思路,提出要“稳步有序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和改革路径”,未来试验区的有序扩容也需更加凸显区域代表性,着力增强绿色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持;要注重地方政策的协调与互动,地方需协力推动绿色金融、增强绿色金融政策与地方发展政策的协调性、执行的连贯性;需注重跨区域绿色金融的联动性,通过绿色项目库互联互通、建立区域绿色金融管理系统等推动国内绿色金融的合作交流;通过与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有效衔接,强化区域绿色金融改革对相关战略部署的有利支撑。
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是我国绿色金融的亮点,也是发挥我国国际影响力的重要窗口,坚持金融对外开放、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仍然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未来在标准建设方面,需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内外标准兼容;在平台对话方面,需深化监管领域绿色金融合作,金融机构也需自主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联盟或倡议;在投资者合作方面,需为绿色资金的自由流动与投资者有效对话提供便利;发挥我国在“一带一路”绿色投资领域的影响力,推介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经验,为全球绿色发展注入动力。
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科技金融有着互融供促的联系,绿色金融中高质量的绿色识别、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需要科技的支持,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集成的绿色数据将丰富数字金融的应用场景,且绿色是科技的重要属性之一,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的融合发展将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科技的能力。未来深刻把握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科技金融的内在联系,通过强化政策联动、标准联动,增强各项金融协同发展的政策环境;通过发展绿色支付、搭建绿色数据资产、鼓励绿色“专精特新”等专项行动,增强各项金融协同发展的市场基础;通过强化信息披露、推进激励机制叠加等强化各项金融协同发展的外部保障与激励。
(王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任玉洁,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